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3年考研复试方案 |
来源:3773考研 2013-4-11 13:25:16 |
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《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研通字〔2013〕6号)要求,结合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3〕1号)、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黔招委〔2013〕3号)精神,现制定体育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:
一、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,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综合型、多元化的考察方式,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素质及能力、科研素质及能力、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,使达到专业和综合素质能力并具有创新潜力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,为学院招收德才兼备的优秀大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。
二、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我院复试工作在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,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: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总体领导负责,分管院长具体执行,党委监督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。
三、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、复试对象 (1)学院根据《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择优拟定复试名单,并报研究生处审核。 (2)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拟录取人数的140%左右。 2、复试时间:2013年4月13日、14日、15日 3、复试方式 (1)笔试:主要为专业课测试。第一志愿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与《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》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;调剂生初试科目如与我校专业课复试科目雷同,由学院另行确定复试科目,并将复试材料存档备查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一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。跨专业考生需加两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和一项专业实践课程。 (2)面试:面试工作力戒走过场,力戒随意性,必须科学设计面试题目,建立题库,由考生抽题回答。 具体要求: ①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(含秘书)。 ②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 ③ 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,并妥善保存。 (3)学院院单独组织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(技能)能力测试,主要测试运动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 4、主要内容 (1)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;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;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;专项素质能力及水平考察; ③外语听说能力。 听力:由大学外语教学部统一进行测评; 口语:采用问答方式测试学生基本表达能力; (2)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; ②社会实践(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等)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; ③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、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; ④人文素养、举止、表达和礼仪等。 5、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,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、专业技能100分,面试100分(外语听力20分、外语口语20分、综合能力60分)。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; ②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。复试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按权重相加,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。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%。
四、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研究生处公布初审通过的的具有复试资格学生名单,学院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,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。复试成绩和面试综合平均成绩之和。通过复试、按考生总成绩=[初试总成绩/5×50%]+[复试总成绩/3×50%](复试成绩占50%)由高到低(2位小数点后)排序后,依次录取。复试具体时间见《复试时间安排》。 五、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按照根据校发文件精神办事,认真负责、严格保密,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。 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3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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